2010 年 11 月 23 日 ,澳門特別行政區審計署派員來校為我們介紹了審計署的工作及職能。原本我們對審計署的工作不完全了解,聽完講者趙小姐的介紹後,對審計署的工作範疇有了初步的了解,並且知道審計署和廉政公署一樣,都是獨立部門,行事不必受命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首長(特首)但要向其報告工作情況。
趙小姐為我們介紹了以下幾點:
• 審計署的職責是什麼 ?
• 審計對象 ?
• 政府審計工作的類別 ?
• 審計工作的社會效益 ?
• 審計工作和市民有什麼關係 ?
• 審計工作有幾多種 ?
• 市民如何知道審計工作的結果 ?
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:
• 審計署的職責是監督公帑的合法、合理使用。
審計對象包括了:
• 所有公共部門;
• 每年過半數收入來自政府的公共機構如:入網學校;
• 每年不足半數收入來自政府,但書面同意成為審計對象的機構,如:澳廣視;
• 為著公眾利益,經行政長官授權成為審計對象的被特許機構,如:CTM、兩間巴士公司。
從清楚的講述中,認識到審計署的工作情況和工作範圍及其設立的重要性。